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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警察同志,我们发现一只猫头鹰,你们来救救它!”6月19日,濉溪县公安局濉河派出所接到了一起特殊的警情, 在民警与群众的接力救助下,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被成功移交给县林业部门。
据报警男子介绍,他骑电动车经过事发地点时发现了这只猫头鹰。他观察了一下,发现猫头鹰扑腾着翅膀貌似还不会飞,应该是从附近树上落下,一直在不停地鸣叫。这名男子表示自己不知道如何处置,所以请求公安部门协助。
处警民警走近观察,发现原来是一只幼小的猫头鹰,亮晶晶的眼睛,灰色的绒毛。民警小心翼翼地把猫头鹰装在纸箱里,带回派出所,小猫头鹰的眼睛像蓝宝石一样,身体蜷缩在纸箱的夹角里,既不鸣叫,也不挣扎。民警仔细观察了猫头鹰发现它并没有受伤后,马上联系了林业部门。据当地林业部门一位动物保护部门专家介绍,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昼伏夜出的猫头鹰白天喜欢躲在树叶间,等到夜幕降临时外出觅食,是森林里的捕鼠专家。所以,白天一般很难看到猫头鹰的踪影。不过,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是猫头鹰幼鸟出巢学习生存技能的季节,这位专家推测,这只幼鸟可能是在出巢学习技能的时候不慎掉落的。
大皖新闻记者19日傍晚从濉溪警方获悉,该猫头鹰已被濉河派出所移交给林业部门作进一步救助。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通讯员 刘晓雨 摄影报道
编辑 张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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