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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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事先获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资料,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周宇、周波(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周    宇                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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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线上线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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